宁波舟山港股份 北仑矿石码头 北仑分部UL8/9卸船机大车行走机构改造及北仑分部SL1装船机大车驱动改造招标公告
受宁波舟山港股份 北仑矿石码头 的委托,就宁波舟山港股份 北仑矿石码头 北仑分部UL8/9卸船机大车行走机构改造及北仑分部SL1装船机大车驱动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FW-2026-224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 北仑矿石码头 北仑分部UL8/9卸船机大车行走机构改造及北仑分部SL1装船机大车驱动改造
2、采购内容:
2.1对北仑分部UL8/9卸船机大车行走机构改造(1台28套,共计56套)。拆除原先的大车行走机构驱动部分,包括:电机、减速机、制动器、连接轴及驱动车轮总成等及其附属件。更换新的三合一驱动,包含驱动车轮总成等组件。本项目主要包括设计选型、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油漆、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2.2北仑分部SL1装船机大车驱动改造(16套)及配套电控设备。拆除原先的大车行走机构驱动部分,包括:电机、变频器、制动电阻、减速机、制动器、连接轴及驱动车轮总成等及其附属件。更换新的三合一驱动及电控系统,包含驱动车轮总成等组件。本项目主要包括设计选型、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油漆、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3、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4、工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60天内完成所有备件采购及组装完成。现场安装根据招标人生产情况安排,提前5天通知投标人,每台机连续施工,现场施工停机时间为15天/台。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级别A级。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具有1250吨/小时及以上卸船机或2000吨/小时以上斗轮堆取料机或装船机行走机构改造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单位规模为20人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证明(近3个月)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所承担业务外包范围内近3年内无1人死亡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含劳务外包人员),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可通过“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及查询截图。
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