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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新能源分公司先锋、团箐光伏电站防火灾安防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2026-06-03 0
核心提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织金新能源分公司先锋、团箐光伏电站防火灾安防系统建设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织金新能源分公司先锋、团箐光伏电站防火灾安防系统建设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织金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织金县茶店乡先锋光伏电站、黔西市五里乡团箐光伏电站

2.2项目规模:282.6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安防系统及配件-先锋、团箐光伏电站防火灾安防系统建设:1.升压站主变、站用10kV备用变、升压站送出线路、SVG等可视范围高温大电流部件部署测温型热成像摄像机; 2.升压站35kV开关室开关柜内、接地变兼站用变内、无功补偿装置和光伏厂区箱式变压器内电缆接头、母排上增设光纤温度感知元件及数采装置。 3.光伏区装设火灾监测双目摄像机。 4.利用光伏区已有摄像机及新增的火灾监测摄像机对光伏区植被高度与干枯程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火灾高风险隐患。 5.增设无人机巡检系统。 6、建设基于无人机扫描建模的三维防火灾系统展示并上传及接入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防系统及配件-先锋、团箐光伏电站防火灾安防系统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03 12:46到2026-06-1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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