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清
水泵、污水泵及其附属设备(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清水泵、污水泵及其附属设备(二次)招标人为 (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水泵、污水泵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水工泵及其附属设备
2.6 数量:66 台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采购3 台循环水事故补水泵、3 台工业水泵、2 台回用水泵、3 台化学水泵、3 台生活水泵、2 只生活水箱、6 台泵房排水泵、4 台循环水管坑排污泵、12 台厂区生活污水泵、6 台消防电梯排水泵、2 台事故油池回收水泵、2 台水池排空泵、2 台联络井排水泵、2 台纳管排水泵、13 台灰场排水泵、1 台空压机房排水泵及附属安装设备。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山13 号地块,大
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部
2.1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货(具体到货时间满足里程碑节点
要求,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
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0 年(自2016 年5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 个及以上合同的发电机组配套的水工泵或清水
泵或污废水泵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
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