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托克托新能源事业部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NM202606-TD02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托克托新能源事业部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一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4 建设规模:150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6 年 8 月 15 日至 2027 年 8 月 15 日,共 366 个日历天(此处约定的暂定监理开始日期与实际监理开始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监理开始日期作为监理服务期限的起算时间,监理结束日期相应顺延)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 2、3、4 号 220kV 升压站及 696MW 光伏区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完成后, 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投标人递交履约保函并取得招标人上级公司开工决策批复后,合同生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用水、用电、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场内
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光伏支架基础、支架及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光伏箱变设备基础及安装、场内 35kV 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220KV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临建系统施工(总用地面积不低于 2000㎡,整体采用预制舱方式建设)、区域运维中心建设(运维综合楼及综合库房两栋单体建筑)、智慧化工地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智慧光伏场站以及附属工程等全过程监理, 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辅助及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投标人要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争创大唐集团公司“四优工程”。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标段招标范围内。
2.7 授标原则
本次 3 个光伏施工监理标段包含(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一、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二、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三)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则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标段,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任意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依据这两个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
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
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00MW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3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要求:
3.2.3.1 人员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2.3.2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近 3 年(2023 年 4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 个及以上 200MW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的总监业绩。
3.2.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主要专业应分别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均不少于一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
3.2.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技术要求。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6 月 02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2.1 招标编号:TJNM202606-TD02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托克托新能源事业部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一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4 建设规模:150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6 年 8 月 15 日至 2027 年 8 月 15 日,共 366 个日历天(此处约定的暂定监理开始日期与实际监理开始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监理开始日期作为监理服务期限的起算时间,监理结束日期相应顺延)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 2、3、4 号 220kV 升压站及 696MW 光伏区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完成后, 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投标人递交履约保函并取得招标人上级公司开工决策批复后,合同生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用水、用电、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场内
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光伏支架基础、支架及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光伏箱变设备基础及安装、场内 35kV 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220KV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临建系统施工(总用地面积不低于 2000㎡,整体采用预制舱方式建设)、区域运维中心建设(运维综合楼及综合库房两栋单体建筑)、智慧化工地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智慧光伏场站以及附属工程等全过程监理, 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辅助及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投标人要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争创大唐集团公司“四优工程”。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标段招标范围内。
2.7 授标原则
本次 3 个光伏施工监理标段包含(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一、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二、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三)同时招标,投标人可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则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标段,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任意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依据这两个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
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
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00MW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3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要求:
3.2.3.1 人员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2.3.2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近 3 年(2023 年 4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 个及以上 200MW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的总监业绩。
3.2.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主要专业应分别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均不少于一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
3.2.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技术要求。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6 月 02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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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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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