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羊曲水电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国家电投*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100km,距离西宁市242km,工程交通便利。
电站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4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水库正常蓄水位2715m,相应库容17.85亿m3;运行期正常蓄水位、死水位、生态限制水位均为2710m,相应库容14.724亿m3,多年平均发电量47.32亿kW·h。工程规模属一等大(Ⅰ)型工程,坝顶高程为2721m,最大坝高150m,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镶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隧洞和发电建筑物等组成。
电站于2024年11月两台机组投产发电,同年12月第三台机组投产发电。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1,371,940.53万元,动态总投资1,706,047.44万元,单位兆瓦静态投资1,143.28万元/MW,单位兆瓦动态投资1,421.71万元/MW。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涵盖羊曲水电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流程服务,严格遵循《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集团公司及黄河公司相关建设管理制度,全面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合同范围覆盖项目全周期账务梳理、投资闭环管控、资产确权入账、决算编制报审、验收审计配合全流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1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1)核实项目所有投资对应工作内容、工作量,核对竣工工程结算书与财务账面金额,包括各类工程款、预付款等。
①对项目建设期全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基建账套、资金收支流水、税务申报资料、往来款项、待摊投资明细账、建安工程投资明细账、设备投资明细账、其他投资明细账进行全面穿透式审核,逐笔核查账务处理合规性、成本归集准确性、科目使用规范性、资金收支真实性;重点核查暂估入账、待摊投资归集与分摊、工程废旧物资处置账务、甲供材收发存核算、利息资本化核算等账务;协助发包人完成账务调整、错账更正、科目重分类,确保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②根据工程结算审计定案金额与财务账面投资核对清查;对项目建设期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质保金、预留尾工款、预留费用等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确保决算工作闭环收口。
(2)按资金渠道核对历年资金到位情况,核实基建结余资金,协助清理库存物资并提出处置建议。
落实历年资金到位情况,全面梳理项目资本金、债务资金等全部资金来源,核对资金到位金额、资金支付审批、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缺口情况,形成资金管理专项结论。对项目建设期剩余建筑材料、废旧设备、拆除物资、甲供材结余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核对收发存记录、处置审批、处置收入、账务处理情况。
(3)清查各类经济合同,提出管理建议。
按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待摊投资、其他费用等六大类,对项目全部合同(含施工、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监理、检测、征地移民、水保环保、信息化、临时工程等)进行全覆盖梳理;根据合同台账逐笔核对合同签订金额、累计结算金额、已支付金额、未支付金额,核查合同签订、结算、付款的逻辑一致性。
(4)收集项目建设相关各类资料,为撰写决算情况说明书提供支撑。
全面收集并核对羊曲水电站项目从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概算调整、重大设计变更、征地移民专项批复、开工批复、环保水保专项批复、基建投资下达及调整批复等全部行政及内部审批文件,核查批复层级、文号、时间、投资管控边界的合规性,梳理缺失、瑕疵、前后不一致文件清单,协助发包人完成补正、说明与闭环管理。
(5)协助完成工程主要文件、合同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2.2.1.2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集团公司及黄河公司竣工决算相关制度规定,结合项目概算、合同、结算单等资料,完整、准确归集羊曲水电站项目全部建设成本,规范列支各类基建支出,分摊待摊投资,高质量填报决算报表。
2.2.1.3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说明撰写
(1)决算情况说明书: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完整、详实、逻辑严谨、符合验收口径的竣工决算财务说明书,核心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总体评价(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建设条件、建设依据、建设规模及设备结构、项目建设及管理概况、主要参建单位、投资完成及概算执行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项目投资效果分析、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决算编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工程图片及大事记。
(2)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明确编制依据、基准日,说明费用分摊原则方法、政策变化对决算的影响及待解决问题。
(3)概算执行对比分析与差异专项说明
以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概算为基准,按概算二级、三级明细科目,逐项对比实际完成投资与批复概算投资,精准核算概算节约/超支金额、比例、原因,重点分析重大设计变更、价格调整、政策性费用调整、征地移民费用超节支、机电设备费用差异、待摊投资差异等核心影响因素。
2.2.1.4资产清查与固定资产管理
清查盘点项目形成的各类资产,编制资产盘点表;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分类标准,结合水电行业资产管理要求,对全部交付使用资产规范分类,明确资产权属、使用管理单位,逐类逐笔核对资产账面价值,按统一格式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协助发包人完成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工作。
2.2.1.5管理建议书撰写
针对决算编制中发现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分析项目是否超概及原因,协商解决投资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对策。
2.2.1.6其他配合工作
配合基建单位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的解释、沟通及调整工作,确保竣工决算工作闭环收口,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2.2.1.7成果交付要求
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审计要求、黄河公司制度规定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正式纸质版(含正稿、报审稿、归档稿)、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不可修改PDF版、Excel报表源文件),配套提交全套工作底稿、台账表格、支撑资料清单、分析报告等全套成果。
2.2.1.8后续质保与终身配合义务
决算报告通过审核、验收后,针对决算相关后续查询、数据核对、档案补充、历史账务追溯、上级检查配合等事项,提供免费咨询、答疑、资料配合服务,直至项目全部决算事项完全闭环。
2.2.1.9服务工期: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在 公司2025-2028年《财务业务专业机构库名单》中;
(2)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至少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业绩(优先为水电站、能源类基建项目)(附合同复印件);
(3)无不良资信情况;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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