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柱县城周边污水直排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天柱县城周边污水直排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6〕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8346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DN200-400污水管7.5km,新建UPVC塑料管De110-160污水管4.1km,清除和外运淤泥、水体垃圾及漂浮物1.06万m³;新建0.6*0.5m雨水沟350m,混凝土路面恢复8640㎡;配套建设检查井392个、化粪池改造50套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
| 2.3 合同估算价:7026733.22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城周边污水直排综合整治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DN200-400污水管7.5km,新建UPVC塑料管De110-160污水管4.1km,清除和外运淤泥、水体垃圾及漂浮物1.06万m³;新建0.6*0.5m雨水沟350m,混凝土路面恢复8640㎡;配套建设检查井392个、化粪池改造50套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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