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钢中心医院口内扫描仪、热牙胶充填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钢中心医院根据口腔患者的实际情况和治疗目标,口腔医生通过器械相关操作的运转,来达到口腔疾病的保健和预防、口腔疾病的治疗等目标,此次招标采购的口内扫描仪、热牙胶充填系统、手术显微镜、外水源供给装置、真空成型机、低速弯 2.2招标编号:WZSB-2026-06-08号 2.3项目 2.6招标范围:新钢中心医院口内扫描仪、热牙胶充填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物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口内扫描仪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台 2 热牙胶充填系统 详见技术规格书 5 套 3 手术显微镜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台 4 外水源供给装置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套 5 真空成型机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台 6 低速弯 详见技术规格书 50 台 7 高速气涡轮四孔 详见技术规格书 100 台 8 根管马达 详见技术规格书 5 台 注:详细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自2021年5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具有此次招标范围清单内容的设备三级医院供货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及对应的业绩合同(或技术规格书),业绩证明材料(含封面、货物名称、货物规格、签字盖章、发票等关键页) 3.3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需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或注册证及登记表(新注册证不需登记表)。 3.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需具有所投医疗器械的生产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需具有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信誉: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https://)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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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