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单箱吊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拟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 单箱吊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6-126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货物名称及数量:4台龙门吊单箱双梁电动吊具。
2. 交付时间:合同签定后180日历天内“交钥匙”。
3. 简要技术要求:4台龙门吊单箱双梁电动吊具适用于装卸符合ISO标准的20、40英尺集装箱的吊具,吊具伸缩长度要求可达到20、40英尺。同时中标供应商供应吊具应适配招标人NOELL龙门吊吊具上架,并提供所有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整体设计、制造、运输、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钥匙)能力。
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所投品牌5台及以上的龙门吊单箱双梁电动吊具销售业绩(制造商品牌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