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女儿童医院东、南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省妇女儿童医院东、南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编号:浩创询比(服务)2026-045。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女儿童医院东、南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预算额度:14万元(其中包一:5万元,包二:9万元)
1.6采购项目概况:拟对医院东、南区清真食堂以及汉餐食堂进行服务外包采购。(其中包一:清真食堂房屋租金每年5万元,包二:汉餐食堂房屋租金每年9万元)
包一:省妇女儿童医院(东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东院区清真餐厅:总面积约105.7㎡,其中厨房约29.7㎡、餐厅76㎡。
省妇女儿童医院(南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城中区麟河路25号,南院区清真餐厅:总面积约135㎡,其中厨房约69㎡、餐厅66㎡。
包二:省妇女儿童医院(东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东院区大众餐厅:总面积约274.8㎡,其中厨房约125㎡、餐厅及包间约129㎡、库房20.8㎡。
省妇女儿童医院(南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城中区麟河路25号,南院区大众餐厅:总面积约190㎡,其中厨房约90㎡、餐厅100㎡。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拟对医院东、南区清真食堂以及汉餐食堂进行服务外包采购。(其中包一:清真食堂房屋租金每年5万元,包二:汉餐食堂房屋租金每年9万元)
包一:省妇女儿童医院(东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东院区清真餐厅:总面积约105.7㎡,其中厨房约29.7㎡、餐厅76㎡。
省妇女儿童医院(南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城中区麟河路25号,南院区清真餐厅:总面积约135㎡,其中厨房约69㎡、餐厅66㎡。
包二:省妇女儿童医院(东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东院区大众餐厅:总面积约274.8㎡,其中厨房约125㎡、餐厅及包间约129㎡、库房20.8㎡。
省妇女儿童医院(南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城中区麟河路25号,南院区大众餐厅:总面积约190㎡,其中厨房约90㎡、餐厅100㎡。
2.2服务期:一年
2.3服务
包二:省妇女儿童医院(东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东院区大众餐厅;省妇女儿童医院(南院区)位于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城中区麟河路25号,南院区大众餐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包一: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民宗委颁发的《清真食品餐饮服务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及以上,并配备营养师和食品安全总监。(营养师和食品安全总监须提供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健康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包二: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及以上,并配备营养师和食品安全总监。(营养师和食品安全总监须提供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健康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
(2)财务要求: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栏目查询结果的截图。
(5)
(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的证明(提供相关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
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个体及联合体。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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