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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电厂2、3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招标公告

   2026-07-07 0
核心提示:纳雍电厂2、3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招标
  纳雍电厂2、3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纳雍电厂2、3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

纳雍电厂2、3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升级改造,其工程内容为拆除原2、3号机组脱硫一级塔B氧化风机全部构件,并在各原拆除位置安装1台双导叶可调单级高速离心式鼓风机,同时制作搭建配套的防尘隔音罩,实现设备远程在线操作及各数据监测。工程项目实施所需的现场勘测、系统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DCS控制部分接入调试、操作培训以及工程移交后的售后服务等均在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由投标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受损的建筑由投标方负责修复,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
内完成供货,安装工期为自发包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单台机组改造工作。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纳雍电厂2、3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2施工部分允许分包,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在合同谈判时需提交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协议,分包单位资格需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

2.安全要求:施工单位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应用于燃煤发电厂脱硫吸收塔氧化风机改造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订时间、签字页等)。4.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5.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拟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或相关安全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施工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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