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 一期#1、#2炉三级过热器改造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 一期#1、#2炉三级过热器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9193
招标代理
1、项目概况: 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环保 一期有2台垃圾焚烧线,设计单台锅炉日处理垃圾量400吨,入炉垃圾低位热值原设计值为1400kcal/kg,余热锅炉主蒸汽流量41t/h,参数为4.0MPa、400℃。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为:#1炉三级过热器管屏、二级过热器管屏、#1、#2炉三级过热器进、出口集箱,#1、#2炉二级过热器进、出口集箱采购以及#1、#2炉三级过热器、二级过热器管屏等的更换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2计划工期:全部设备须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5.2 具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范围同时包括锅炉制造A级以及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投标人可提供1或2个《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评审内容即为满足要求。】; 5.3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省、市)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 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个日处理垃圾量为400吨及以上垃圾焚烧炉型过热器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供货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如果合同未体现评审内容,可以提供项目技术规范书、供货清单或验收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5.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所承担的项目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按招标文件格式1-11内容填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以及未被列入“信用电力”网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