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集团“化危为安”专项培训视频项目公开招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要求,结合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运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与大规模基建双线并存实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化危为安”专项培训视频项目,进一步提升化工企业各层级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提升集团公司化工产业安全管理水平。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集团提供授课、录制、剪辑、制作、审核、发布“化危为安”专项培训视频等服务。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
2.1.4服务主要内容:
提供视频授课、录制、剪辑、制作、审核、发布“化危为安”专项培训视频等服务。结合集团化工产业安全生产与大规模基建双线并存实际,从安全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及基建项目过程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组织化工行业权威专家,按照规定课程内容开展视频授课,按照集团要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录制、剪辑、制作、审核、发布。每期课程包括以下三项内容:视频资源(含课程视频及课件)、拓展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解读、事故案例分析等视频及课件)、课后练习等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北京。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份合格业绩,业绩类型须为化工行业安全技术服务(安全培训或安全技术咨询等,至少提供3项合格业绩)、化工相关视频制作服务(至少提供3项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化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明扫描件。须参与过化工行业安全培训或安全会诊或安全评估或安全技术咨询类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余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至少5人须具有化工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1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2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