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709)
原2026年3月20日发布的“新疆华电青河新能源 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声明无效,请以此变更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此公告相矛盾的均以此变更公告为准。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新疆华电青河新能源 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规模:50万千瓦风电项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4月30日-2026年8月30日 (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施工总承包-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PC总承包(CHDTDZ058/19-QT-70901):包含新疆华电青河5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2套50兆乏静止同步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成套设备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土建施工、新能源机电及电磁暂态建模、并网试验、评审、投产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可再生、技术监督、中心站、国网公司等验收、整改、整改回复)、转商、培训、服务等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各项检查、整改、整改回复等。包括但不限于充电回路、连接电抗器、功率阀、控制及保护系统、冷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视频系统,以及一二次电缆等所需全套设备、材料和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静止同步调相机工程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应具有30Mvar及以上静止同步调相机型式试验报告或至少1项静止同步调相机入网性能检测报告;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至少2项30Mvar及以上静止同步调相机成套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