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运输服务项目—托克逊能化至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石灰块运输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运输服务项目—托克逊能化至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石灰块运输,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线路为单程重去空回线路,物料:石灰块,单程运距:210公里,运输路线如下:中泰托克逊能化-吐和高速-托克逊立交桥-连霍高速-乌奎高速-八钢出口-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该物流运输项目暂定量:24000吨,实际运量以每月下达计划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托克逊能化至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石灰块运输,暂定量24000吨,实际运量以每月下达计划量为准。
2.3项目服务地点:中泰托克逊能化-吐和高速-托克逊立交桥-连霍高速-乌奎高速-八钢出口-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2026年10月1日—2027年3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3安全管理团队:安全管理团队人数≥2人,其中: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4投标人承运车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5辆;车辆能源类型要求:柴油重型货运车辆或清洁能源重型货运车辆(具体:LNG、CNG、新能源电车等清洁能源车辆);排放标准要求:柴油车须满足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类型要求: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和重型自卸半挂车(或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或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或重型厢式半挂车或重型栏板式半挂车),所有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牵引车(车头)和挂车行驶证及牵引车(车头)交强险影(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合同中需体现牵引车(车头)和挂车车牌号;柴油车还需提供车辆随车环保清单(排放阶段为国六)。
3.5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业绩:具有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约定执行日期为准)已完成的普通货运运输服务业绩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运输服务合同(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资料扫描件)。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以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之日)
3.7.1投标人须承诺,无因拖欠员工劳动报酬(含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引起的仲裁、诉讼记录;无因劳动合同违约、不恰当履约受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处罚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集体上访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7.2未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
3.7.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4未列入投标人失信企业处置名录的;
3.7.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进行查询;
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所附查询截图的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未提供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3日1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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