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风电260MW,光伏40MW,配置75 MW/300 MWh储能;新建1座110 kV升压站,风电机组箱变、光伏箱变,35kV集电线路以及场内检修道路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计划2026年9月开工,于2026年12月底全部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为准,原则上满足集团公司达标投产日期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 和林格尔3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除甲供外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储能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含锚栓、锚板)、箱变、主变、GIS、SVG、升压站35kV开关柜预制舱、低压开关柜预制舱、二次设备预制舱<不含涉网设备>、蓄电池预制舱、发电场监控设备及预制舱、1kV(不含)-3kV交流电缆、6kV-35kV交流电缆、直流电缆、储能舱内电缆、光伏区及集电线路所有电缆、风电区及集电线路所有电缆、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及储能区、光伏区、风电机组、箱变、35kV集电线路以及场内检修道路等所有范围内建筑、安装、环水保“三同时”、乙供设备监造、运输、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风光储建筑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设备交接试验、特项试验及涉网试验、复垦复绿、开工、并网手续及并网验收的办理及协调、技术监督服务咨询等一揽子工程。具体见招标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业绩要求:
(1)具有至少2项单体项目100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EPC或PC)总承包投运业绩;
(2)具有至少2项单体项目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EPC或PC)总承包投运业绩;
(3)具有至少2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施工(EPC或PC)总承包投运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完工)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0 10:08到2026-08-26 09: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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