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交通运输集团 购置21台营运客车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招标人要求。
2.6交货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2.8质保期:9座轻型客运车整车质保不低于3年或12万公里;48座大巴车(半卧座椅)整车质保不低于2年或20万公里;50座大巴车整车质保不低于2年或20万公里;56座大巴车整车质保不低于2年或20万公里。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可自成立之日起提供)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银行回单任意一项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况,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评标过程中,评委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无劣迹无犯罪记录,也没有因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的查询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 投标人应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可简写)。
户名:海隆工程咨询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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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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