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电除尘、引风机支架、出入口烟道、吸收塔、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管桩桩材,共计156766米,其中PHC600AB110a共计3231根,合计82387米,PHC600AB110c共计950根,合计33250米,PHC600AB130c共计1136根,合计41129米。两种桩型均需配套相应的桩尖。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自2024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累计不少于150000米PHC管桩(外径不低于600毫米)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及规格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8.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工程PHC600管桩日供货能力不少于5000米的书面承诺函。
9.不接受代理商,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产品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物资相同的资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