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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公司几内亚氧化铝项目重油热电站及附属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6-09-16 0
核心提示:几内亚氧化铝项目重油热电站及附属设施项目EPC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
 几内亚氧化铝项目重油热电站及附属设施项目EPC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1项目名称:几内亚氧化铝项目重油热电站及附属设施项目EPC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热电站建设3×200t/h高温高压燃油锅炉+1×B25-8.83/0.98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机组+2×C25-8.83/0.98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热电站设置在氧化铝厂厂区内,同步建设锅炉房、汽机间、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除盐水站、热电循环水站、10KV总配电室、柴油发电机室、管网等设施。

2.4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博法地区

2.5招标范围:

  热电站采用EPC模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锅炉房、汽机间、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除盐水站、热电循环水站、除尘及脱硫系统、减温减压系统、区域管网、部分道路等热电区域所有内容的设计(含消防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补充详勘(若有)和施工图设计(三维正向设计))、采购、施工、配合取证、试验、单体调试、无负荷试车、负荷试车、配合氧化铝投料试车、配合性能考核、配合竣工验收、资料、培训(现场指导和设备操作培训)、技术服务、缺陷责任、质保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合同附件《附件A 技术规范书》。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为止。2028年7月15日前完成一炉一机(抽凝机组),达到送电、送汽条件;2028年9月1日前完成二炉二机(背压机组);2028年9月15日前完成三炉三机,具备向氧化铝厂送电、送汽条件。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16 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台锅炉蒸发量≥200t/h 火力发电设计业绩和同规模施工业绩(两项业绩可为不同项目);

②单台锅炉蒸发量≥200t/h 火力发电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

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及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体现工作内容、锅炉蒸发量等技术参数)。

需提供业绩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及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体现工作内容、锅炉蒸发量等技术参数);完工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以联合体身份(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方)取得的业绩,须同步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体现投标人在该业绩项中实际承担的工作分工范围。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团队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EPC项目负责人):1.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担任过一项火力发电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EPC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EPC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EPC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技术负责人要求:

1.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注册动力工程师(热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或具备工程类(电力工程、热能动力类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担任过1项单台锅炉蒸发量≥200t/h,或配套汽轮机组单机容量≥25MW热电联产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或设计总工程师。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施工负责人要求:

1. 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担任过单台锅炉蒸发量≥200t/h,或配套汽轮机组单机容量≥25MW热电联产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现场应至少派2名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其他人员要求:

安全总监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工范围予以认定。

(2)项目项目经理(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总监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所有拟派人员归属单位须与实际分工单位一致。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工作分工、权利义务及责任,并承诺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投标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汇总后提交。

2.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15 20:00:00.0至2026-09-22 18:00:0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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