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3 建设规模:16110MW
2.4 建设工期:采购周期 2 年
2.5 材料名称:液碱(液体氢氧化钠、液体高纯氢氧化钠两种)。
2.6 数 量:23000 吨。
2.7 技术规格:液碱(液体氢氧化钠)浓度≥30% IL-III 型(GB/T209)、液碱(液体高纯氢氧化钠)浓度≥32% HL-II 型(GB/T11199)两种。
2.8 招标范围:浓度≥30%IL-III 型液碱采购数量 12000 吨,浓度≥32%HL-II 型液碱采购数量 11000 吨。
2.9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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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名称 |
交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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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村二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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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渭南市华阴市罗敷镇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罗敷镇秦岭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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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热电有限公司 |
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城关镇富平热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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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煤电工业园区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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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热电厂 |
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延安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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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
陕西渭南市临渭区官道镇陕西省渭南市官道镇黒杨村渭南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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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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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蒲城县孙镇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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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延安市富县吉子现乡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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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热电厂 |
陕西省宝鸡市大唐宝鸡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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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热电厂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 40 号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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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热电厂 |
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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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热电厂 |
陕西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西安市电厂东路 23 号(电厂东门)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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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韩城市太史大街东段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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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池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咸阳市彬县城关镇陕西省咸阳市彬县城关镇瑶池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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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东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2.10 交 货 期:根据最终用户实际要求送货,在接到通知后,48 小时内按要求数量将货送至指定地点。
2.11 其 他:本次招标推荐三名中标侯选人,与前两名中标候选人按照各自的中标单价签订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供货比例不超过 60%、第二中标候选人供货比例不超过 40%,正负偏差在 5%以内,第三名作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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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交货现场 |
合同期限 |
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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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碱浓度≥32% HL-II GB/T11199 |
详见技术要求 |
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富平热电有限公司 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热电厂 渭南热电有限公司 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宝鸡热电厂 西安热电厂 |
自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之 日起起两年 |
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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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碱浓度≥30% IL-III GB/T209 |
详见技术要求 |
渭河热电厂 灞桥热电厂 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瑶池发电有限公司 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 |
注:1.本次采购量为年预估量,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本次采购为单价采购。以最终用户电子秤检斤单作为结算依据。
2.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增项目,将自动添加到本合同的供货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碱或氢氧化钠溶液);
(3)本次招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自运输的,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8 类);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被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8 类)和委托运输协议文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内(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销售液碱累计总量大于等于 3000 吨的供货业绩,提供反映供货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销售合同未能体现供货量的,提供能够反映业绩要求的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 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0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