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唐山港丰南港区临港物流体系可行性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唐山港丰南港区临港物流体系可行性研究项目,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报告,总服务期至招商结束确定投资人之后。
2.1.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唐山市丰南区交通运输局唐山港丰南港区临港物流体系可行性研究项目。(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路、铁路、物流方面规划或设计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公路、铁路、物流业绩均需具备至少一项)。
项目负责
3.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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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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