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江西公司)江西分公司及所属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3 建设地点:江西分公司、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江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70 辆
2.5 服务期限: 2026 年 1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2 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江西分公司本部车辆 6 辆、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车辆 62 辆、江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车辆 2辆,共计 70 辆车辆提供固定公里数的大修、中修、小修,一、二级维修,定期常规保养,钣金喷漆等维修服务。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 个及以上一年期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车辆维修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