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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2026-09-28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0
核心提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昆发改社会〔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昆发改社会〔2026〕366号批准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云南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招标编号:E53A0032600169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遵循《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昆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研究报告》,本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其中病房改造面积约1.7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病房改造总范围涵盖病房、卫生间、供水供电系统、病房呼叫系统等配套设施;为平衡改造后床位缺口,同步新建综合大楼一栋(地上12层、地下2层),面积约3.2万平方米,包含培训用房、住院用房、大型设备医疗用房等功能区域;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9亿元。

2.4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总周期合计11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协助及缺陷责任期跟踪服务不计入前述110天设计周期,全程常态化履约直至项目整体验收备案完成。

2.5质量标准:

项目设计服务所涉及相关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医疗建筑专项规范、精神科建筑设计特殊要求,满足采购人顺利取得规划许可、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等全部审批文件的要求,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落地实施。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0万元。

3.招标范围

完成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的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医疗流程设计与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含基坑支护专项设计)三阶段工作。按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三阶段所有设计工作,设计概算投资须控制在可研估算投资范围内,设计成果须通过三阶段内所有技术审查及行政审查、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初设批复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在申报不同方向政策资金时,编制单位须结合医院实际需求,针对性优化、调整设计服务成果,确保设计成果符合不同类别政策资金的申报规范及评审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医疗流程设计与评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开展整体方案设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深化分析,完成项目整体规划布局、功能分区设计,编制完整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确保资料完整、格式合规、内容准确满足规划报建审核标准,完成规划报批相关工作,协助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医疗流程设计与评审工作;承担本阶段涉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行政审查、医疗流程专家评审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最终形成符合项目使用需求、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且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医疗流程专项方案通过评审的全套完整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在规划方案通过规委会评审后,开展初步设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深化分析;现状深化评估与设计条件分析(包括建筑结构安全、医疗功能布局优化、医疗流程再造、人流物流组织、院感控制、精神科防逃逸、防自伤防护设计等方面);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含总平面设计、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功能分区、流线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结合精神专科需求优化病区封闭式管理布局,符合医疗建筑设计规范);结构工程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加固设计、荷载计算、结构体系优化、抗震设计等);机电及医疗专项初步设计(包括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消防系统、医用气体、医疗设备带、智能化系统-含综合布线及网络信息点位、医用电梯增设配套设计等);人防专项设计(医疗人防);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绿化、景观、照明、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等);新建综合楼区域管网改迁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承担各项行政审查及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与资金使用规划;项目实施进度与施工组织初步方案建议;严格贴合项目建设标准及行业造价规范,形成完整合规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全程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项目报建、报审工作,积极配合初步设计评审、抗震专审、专家论证、部门核查等工作,确保全部流程顺利完成并通过。及时根据评审意见优化、修改设计成果,全程跟进审批流程,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取得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批准书、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含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含总平面设计、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功能分区、流线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结合精神专科需求优化病区封闭式管理布局,符合医疗建筑设计规范)、结构(含建筑结构加固设计、荷载计算、结构体系优化、抗震设计等)、装修设计、机电及医疗专项(包括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消防系统、医用气体、医疗设备带、智能化系统、医用电梯增设配套设计等)、人防(医疗人防)、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绿化、景观、照明、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等)、新建综合楼区域管网改迁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基坑支护专项设计等各个专业的施工图纸及配套计算书编制;全套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配合第三方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基坑支护专项专家论证,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图纸,直至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施工期间派驻设计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处置现场技术疑问,对施工材料选型提供技术意见,配合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响应处理设计相关现场问题。配合采购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承担施工图、消防、基坑支护等各项专项审查相关费用,全程配合各主管部门完成报审工作;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持续提供设计跟踪、技术答疑服务,保障所有设计成果顺利通过采购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步完成基坑支护专项图纸优化、受力验算、专项方案编制,全过程配套基坑专项评审、施工技术指导等专项设计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是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

4.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团队)应当专业齐全(至少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提供相应人员的注册证书;另装饰装修、医疗专项、抗震专审需配备专门的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或在本单位入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4.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5年后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并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4.6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4.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8.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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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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