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芜湖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二期生化池曝气系统重置。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芜湖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二期生化池曝气系统重置所需可提升式曝气管系统、配套二期生化池好氧区域除臭盖板及反吊膜装卸服务等;包含二期生化池好氧区域现状除臭盖板及反吊膜的拆卸、吊运、损坏部分采购、运输、卸车、交验、安装复原,可提升式曝气系统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安装就位、检测、调试,重置项目整体验收、培训、技术资料、现场协调及质保服务等,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设备安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不停水作业、池底局部清淤、环境污染修复及处理等)。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
2.3交货要求
1. 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协调乙方进行交货,乙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期间的安全责任。乙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含夜间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和厂区内交通限制等。
2. 交货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处理厂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时间:完成合同签订、甲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45天内按需完成设备交货,交货验收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3月(甲方有权延长合同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需具备住建等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50 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合同供货设备至少含除臭设备、曝气器、反吊膜中的一种)供货(可含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一张合同内设备的供货发票或安装工程发票)。
(3)财务要求:(2024年、2025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