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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韩城市龙门钢铁公司块矿烘干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10-09 0
核心提示:块矿烘干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40%, 银行贷款60%),本项
 块矿烘干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40%, 银行贷款6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龙钢公司新建一条年处理178万吨块矿烘干生产线,干基块矿处理能力350t/h,包含矿石输送系统、热风炉系统、烘干系统、除尘系统及配套公辅系统。项目范围从原矿输入至成品矿输送包含完整的块矿烘干工艺生产线的总图运输、供配电、给排水、仪表自动化、电讯、通风除尘等相关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
 
本项目是对原始块矿烘干处理降低水分,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矿石输送系统:新建一套矿石输送系统,主要由湿矿上料仓、振动给料机、带式输送机组成;②热风炉系统:燃气热风炉主要由钢结构燃烧混风室、燃烧器、节能烧嘴、助燃风机、控制阀组、自动控制系统组成;③烘干系统:烘干系统干基块矿处理能力350t/h。块矿干燥采用顺流干燥工艺,热源来自燃气热风炉提供的500℃~800℃左右的热风,热烟气从转筒烘干机前端进入,湿矿通过上料皮带机、溜料管均匀地送入烘干机内,烘干机连续转动将物料扬起,形成均匀的料幕与热烟气充分混合接触,物料中的水分遇热不断蒸发,物料随着筒体转动,从前向后移动,最终从烘干机尾端卸出,通过皮带机输送至原B401胶带机;④布袋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采用压缩空气进行脉冲喷吹清灰。清灰机构由气包、喷吹管和电磁脉冲控制阀等组成。过滤室内每排滤袋出口顶部装配有一根喷吹管,喷吹管下侧正对滤袋中心设有喷吹口,每根喷吹管上均设有一个脉冲阀并与压缩空气分配器相通,CEMS室设在除尘器下方,CEMS检测采样监测平台。具体详见本项目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工程范围是新建一条年处理178万吨块矿烘干生产线,包含矿石输送系统、热风炉系统、烘干系统、除尘系统及配套公辅系统;从原矿输入至成品矿输送,包含完整的块矿烘干工艺生产线的总图运输、土建结构、设备、供配电、给排水、仪表自动化、电讯、通风除尘等相关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的设计、采购、报验、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日常维护保养手册、关键设备材质报告、试车记录单、设备电气原理图等)、特种设备投用前的手续办理配合工作、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和培训、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安装辅料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其中停机对接时间7天,用于碰口管道、安装阀门),因发包人自身原因影响及外围不可抗力环境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2.4、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同时满足发包人要求相关规定。
 
2.5、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6、项目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及其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3.2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冶金或结构(一级)或建筑(一级)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冶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上述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自2026年1月1日起连续3个月)。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依照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分工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为依据)提供以上资质资料,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出任。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6年6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5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6年6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个已完成的块矿烘干或烧结散状原料烘干(干燥)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依照本项目承担的任务分工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为依据)分别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个已完成的块矿烘干或烧结散状原料烘干(干燥)项目有效工程业绩,1个有效业绩包括:施工单位提供1份块矿烘干或烧结散状原料烘干(干燥)工程项目有效施工业绩,设计单位提供1份类似块矿烘干或烧结散状原料烘干(干燥)工程项目有效设计业绩。
 
(3)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至少提供合同总金额30%以上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扫描件的关键信息清晰可辨,不得涂改遮挡)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证明业绩有效的其他关键信息(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可查询(此项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担任均可,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项目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30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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