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化区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暨美丽中国河湖源头生态修复示范二期项目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9-440117-04-01-6482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从化绿农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和工程建设 2.1.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EPCO的建设管理模式,总实施面积约526亩,建成后形成不低于368亩新增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开展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竖式连栋温室大棚等设施建设安装及运营。 2.1.5 工程估算:项目总投资10231.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7185.00 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勘察部分:包括工程测量、测绘、物探、岩土工程勘察等内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②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技术审查、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变更造价分析)、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及相关配套工作(如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概算审核、预算编制等)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③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竣工图编制、结(决)算、资料整理移交及相关配合工作、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④运营部分:中标人负责在双方约定地块内开展蔬菜等农作物种植活动,且需确保所有农事操作(如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及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均达到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约定农事服务方案内的每一项单项农事活动后,按现有农事记录做好台账;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农业生产的法律法规,科学、安全使用农药与肥料,确保种植的蔬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质量安全问题。种植期间,中标人负责全面开展田间管理和运营工作,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 2.2.3服务期限: 2.2.3.1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经业主确认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设计专业内容:□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2.2.3.2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个月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勘察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 2.2.3.3施工工期:24个月。 2.2.3.4运营期限:15年。 2.2.3.5阶段工期要求:根据分阶段实施计划,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7501.16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1.85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44.31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7185.00万元。 注:上述最高限价为暂估值,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勘察费部分、设计费部分、建安工程费部分报价下浮率分别填报对应的下浮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或勘察费报价或设计费报价或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5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咨询等编制单位):广东家泰土地规划信息咨询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及本公告发布前其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有保密要求不宜对外公布的除外),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或②项: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对应工作范围相关资质,联合体整体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的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 (2)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由 (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勘察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委派)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运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作物植保员或高级农业(项目)管理师相关证书。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委派)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除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6家组成[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即牵头人,下同),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多于1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方。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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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