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钢医院医用液氧(含瓶气)采购供应。
2.3项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供货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并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2.6招标范围:新钢医院医用液氧(含瓶气)采购供应项目,采购的气体类型主要包含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氧、医用瓶装二氧化碳、医用瓶装高氮、医用瓶装高氩、医用瓶装高纯乙炔等,本次招标招单价不招量,合同执行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自2023年9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医用氧气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或技术规格书)证明材料(含封面、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3.3本项目接受医用气直接体生产厂家或者取得医用气体生产厂家书面授权的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自身或授权代理的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气体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扫描件。
3.4投标人信誉: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上网站截图)。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上网站截图)。
3.5、投标人未被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董高监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至2026年10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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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