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4416.48 万元,工程概算 64416.4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0393.92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50404.55㎡(75.61 亩)。总建筑面积约14.74万㎡,地上建筑面积约12.93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3.61万㎡,容积率2.70),其中包括多种工业厂房和生产性配套用房共约9.31万㎡,非生产性配套用房(宿舍、餐厅、垃圾房、监控消控室、配电房等)约1.95万㎡,坡道平台约1.6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1.81万㎡ ,主要功能为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79万㎡ ,建设地点: 金星南街以东、仙源路以南、秋涛南街以西、新塘路以北 。
2.2本次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相应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配合其他单位设备安装和调试、工程施工与管理 、竣工图编制、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配合结算审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但不含供水(表前)、燃气):
2.2.1 设计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在初步设计图纸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 、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完成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泛光照明、电气、幕墙、弱电智能化、市政景观(含海
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本次招标涉及供电(表前)、三网合一、5G室内分布等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上设计工作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相关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2.2.2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要求,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 ,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设备、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置。
2.2.3 施工范围:完成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土方、地基基础处理、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泛光照明、电气、弱电智能化等)、幕墙、装修、消防、市政景观(含海绵城市及附属工程)、综合管路(含电信、华数 、联通及移动)及可能需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所需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如供电(表前)、三网合一、5G室内分布、临时用水用电等建设内容的施工。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七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路、讯、气,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现场办公等临时建筑的搭拆等),但不含供水(表前)、燃气。
2.2.4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
(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结算编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专项验收涉及的相关资料及准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建安工程费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 ,其中,☑建筑面积 147437.95 ㎡。本次招标控制价 494271910 元。
2.3计划工期: 850 日历天。备注: 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790日历天 。
2.4其他: (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含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2)工程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注 :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 、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 、电力各类别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资质;( 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1)联合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3)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5)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 本项目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拟派项目安全总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浙建质安函[2026]96号:若暂时无法配备适合本项目的项目安全总监,可派员通过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管理系统参加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考试,凭考试合格证明聘用该人员在项目上担任项目临时安全总监,也可由注册在本单位、持有效B证(项目经理)的人员担任项目临时安全总监(项目的临时安全总监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待临时安全总监取得建筑施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后,再向省建设厅申请核发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转任为项目正式安全总监。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安全总监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6月 、2026年7月、2026年8月或更近)社保凭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符合以下规定: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执业资格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3个月社保不得间断】;③若投标人为高校设计院,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如为主管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的,相应人员须提供主管高校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同时提供由主管高校人事处盖章的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4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09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09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①上述条款3.13-3.17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②在满足(三)其他:3.12的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 2026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