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海南峨蔓风电场(一期)“ 以大代小 ”改造升级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峨蔓镇白沙穴海岸延线往东至高根村一带,濒临北部湾属沿海平原风电场,风电场东西向跨度约6.3km,南北向跨度约2.95km,距离儋州市直线约50km;地形整体较平坦,海拔高度在约23m ,场区内多灌木丛覆盖地貌以零星分部村庄、种植地、桉树林为主。项目安装运达WD190-7500机型,共计13 台,总装机容量 97.5MW,项目拟拆除原有 33 台金风 GW77-1500 型 风电机组,轮毂高度65m。拟安装 13台运达 WD190-7500风电机组,叶轮直径190米,塔筒为钢塔,高度105米;同时拆除原有33箱式变压器设备,并重新安装13台箱式变压器设备和柴油发电机设备。
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所有13台运达 WD190-7500H105 风电机组塔筒现场卸车、保管、安装。
(2)所有 13台风电机组设备及附件的现场卸车及保管、风电机组轮毂和叶片的组装、风电机组吊装、塔筒底部平台安装、地面控制柜、升降机的安装、电气接线、电缆敷设和进人孔入口扶梯安装、风机内附件的安装和电装,风机调试和预验收配合,配合专项检查、质量监督、审计工作等。
(3)原有 33 台1500kW 风电机组拆除。原有老旧机组中标后立即进场开展拆除工作;拆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舱、轮毂、叶片、塔筒及塔筒内相关应拆除的设备、电缆、附件。
拆除后的设备存放至设备存放地点,具体位置由投标人负责选址租赁,租期两年,拆除、安装设备堆场租赁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场区需要有专人看管,需要设备围栏等辅助设施,地面需要铺设碎石或者硬化地面,堆场不得超过3个,总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米。
设备存放地点的场地平整由投标人负责,所需的支架、垫块由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人对设备存放的要求。做好存放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湿、防渗漏、防小动物等保护措施,确保拆除设备外观完好,功能正常。设备与地面需要有 15cm 以上的距离,不允许设备直接与地面接触。拆除风机的电缆和部分设备存放在塔筒内,投标人需制作与塔筒直径相匹配的钢板(厚度不小于 2.5mm)焊接在塔筒两端。机舱、轮毂、叶片需要使用专用的支架进行存放,存储场地的围栏建设、安防和监控由投标人负责,需要配备音、视频监控设备,保证存放场地全方位、无盲区监控,同时要满足本地存储时间30天,云端存储90天的要求,保证拆除下来的设备存放安全。施工期间拆除设备的看护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结束后向招标人移交。
(4)风机吊装、拆除施工涉及平台修整、压实由投标人负责
(5)项目安装至少2个作业面,需投入一台主吊(可吊装机舱、叶轮、传动链)及配套大型辅助吊车(可进行单叶片吊装),项目需配备一个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投标人必须按照至少2个作业面进行投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6)项目拆除至少2个作业面,投标人必须按照至少2个作业面进行投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7)施工执行国家能源局、集团相关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8)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或意外险,提供承担高风险作业人员雇主责任险,上述保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
(9)新建风机机位:招标人负责永久用地 400㎡和吊装临时用地 3600㎡。仅拆除风机机位:招标人负责吊装临时用地 1800㎡。超出上述面积以外的用林、用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堆场、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及措施性场地等均由投标人负责,且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中。
(10)场外道路交界点至机位运输过程中涉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线等排障协调及赔偿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并由监理及项目业主现场确认。。
(11)施工过程中与政府、林业部门、农垦、村民等的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
(12)按照龙源电力《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要求,吊装过程中动态、多角度(宏观、近景)、多点拍摄,表现安装质量和安全控制等要素。所述风机吊装作业过程为全程录像,录像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录像质量满足文件要求。
(13)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人员工资;
(14)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人员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15)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标准》、《关于工程视频监控保存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等通知和相关制度中的要求,如未能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将按照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进考核,考核费用在进度款中扣除。
(16)配合质量监督检查、政府、公司有关各项检查验收,提供资料,完成整改。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能在质量监督检查和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回复取得转序手续影响项目工期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质量监督检查整改需要在 20 天内完成。
计划工期(施工):
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160日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作。
首批13台金风1.5MW机组及箱变拆除工期:拆除工作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70日内完成。
13台7.5MW运达机组、箱变及静音箱式柴发安装工期:安装工作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80日内完成。
剩余20台金风1.5MW机组及箱变拆除工期:拆除工作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完成。
其中吊装13台7.5MW运达机组与第二次拆除20台金风1.5MW机组同步进行,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质量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等文件技术条款的规定,且满足现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凡出现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