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 (吉林公司)长春三热 2027 年-2028 年后勤综合服务
2.3 建设地点: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
2.4 建设规模:860MW
2.5 服务期限:2027 年 1 月 1 日-2028 年 12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在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共 24 个月期间内,选择具备有相应资质、业绩的外委单位承接后勤综合服务外委工作, 满足职工食堂早餐、午餐、晚餐、运行晚餐以及机组检修、抢修等需要不定时提供的工作餐和临时用餐需求;非生产区域保洁、绿化等相关工作,包括非生产区域的综合办公楼、生产办公楼、公寓(含食堂一、二楼, 职工文体活动室)、浴池等日常清扫,垃圾外运等工作;非生产区域绿化资源保养维护,植物的修剪、除杂、浇水、施肥、除虫、固定、涂白、换土、部分树木移植,公司非生产区域杂草、杂物、落叶清扫、清运、清雪等工作;公司 17 辆车辆(其中小型轿车 7 辆,中巴车 2 辆,大型普通客车 7 辆,小型越野客车 1 辆)至少提供 10 名驾驶服务人员(均具有 A1 驾照),上述车辆公务出行、接待、值班、员工上下班通勤及出差等综合业务,同时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对车辆进行定期加油、维修、保养、年检、清洗等车辆日常维护作业等工作。总计需要至少 26 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3.2.3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 且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7日至 2026 年 11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