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省辰溪县金珠湾 10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或“本工程 ”)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谭家场乡境内,拟安装 16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 100MW。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
2.1.1 交通运输条件
本项目场址总体呈南北纵向展布,场址中心距辰溪县约 26km、距怀化市约 60 km,风电场南侧紧邻 S50 长芷高速和 G354 国道,对外交通较为便捷。场区地形为山地地形,山脊不连续,山脊、山谷等区域的地面坡度较缓, 山脊两侧的山体坡度较陡,地势高差较大。
2.1.2 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16 个月,2026 年 12 月 20 日开工,2027 年 12 月 30 日前首批风机并网,2028 年 4 月 20 日前全容量投产发电。2028 年 12 月 20 日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3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3 工程建设目标
打造“安全、环保、精品”型建设项目,争创电力优质工程奖。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除风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工程监理、风机与主要电气设备监造、技术经济评审、生产准备工作等由招标人提供外, 本项目前期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军事、文物、地灾、压覆矿、环评、水保、安评、职业病、接入、安质环、社稳(征地及项目)、航评等前期专题,林业、建设用地批复、消防、取水、质量监督、技术监督、SSDA安全性复核、电力业务许可、国土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及不动产权证等办理。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部分的永久及临时用地、用林涉及的费用、建设阶段征地相对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自立式测风塔土地与林地的支付和本工程相关的协调费用等。
(3)勘察设计:地质地形勘测、施工图设计、临时工程的设计、竣工图、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除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及监造;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箱变,110kV 升压站、35kV 集电线路所需设备。
(5)建安工程: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工程(包含道路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物清理及恢复、箱涵, 风机及其附属设备车辆牵引拖拽、押车、堆场平整与租赁等)、智慧场站工程、临建工程等。
(6)试验及试运行:设备安装调试至竣工阶段所有试验、试运行、协调工作。
(7)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涉网验收、能监办备案、等保测评、并网调度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和高压供用电合同办理等并网相关手续、程序工作。
(8)验收: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 直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9)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10)落实并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关于相关设备硬/软件国产化建设工作、远程集控接入、智慧化场站建设、安全监测管理、设备选型、材料选用等要求,设备和材料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11)其他相关工作:风机、道路、线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识标牌等按照国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实施。风机、箱变围栏制安等。
(12)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其他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范围内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审批权。承包人针对本工程采购的设备采购前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备采购厂家参考名单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附件三(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承修承试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 100MW 山地风电及以上的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3 项目经理
(1)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2)应有 10 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 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且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 100MW 山地风电及以上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50MW 及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 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 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项目的经验(只作为评分因素,不作为资格否决条件)。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7)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2.5、3.2.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 3.2.1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2.4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2.6、3.2.7 条规定。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2 ) 被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至 11 月 4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