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公司”)位于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天河科技园,距蚌埠市约38km。
蚌埠公司一期工程建设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2008年12月30日和2009年4月20日投产。二期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分别于2018年4月15日和2018年6月15日投产。
为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保证整个厂区内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需委托一家具有保洁服务能力,业务素质过硬的保洁单位,全面负责厂区内办公区域保洁服务工作。
1.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为蚌埠发电有限公司行政楼、生产楼、化学楼、值班楼、教培中心、热控实训基地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自2027年1月1日开始,至2028年9月30日结束。
1.2.4 服务地点
本物业服务工作地点为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10-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物业服务(须至少包含保洁服务)业绩 至少 2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合同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1-10-01至2026-10-01,否则按无效认定。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1-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6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