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为充分展示巨鹿金银花全产业链发展成果,提升品牌影响力,对现有展厅实施装修改造,建筑总面积约13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厅室内精装修、电气系统改造、喷淋及通风系统改造、弱电系统建设、各类展陈电子设备采购安装、美工制品制作安装、配套设计服务等。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经济开发区秦泽西路以南、丰源街以东、德源街以西。
2.1.3 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近1年(2025年度)或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原件扫描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11月2日 00 时 00 分至2026年11月7日 00 时 00 分,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