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建设规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6 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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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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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11-04 -027-01 |
SS 县某道路工程第一 标段 |
详见;附件 1-SS 县某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技术任务书 |
72 个月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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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11-04 -027-02 |
SS 县某道路工程第二 标段 |
详见;SS县某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技术任务书 |
72 个月 |
1000 |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排名均为第一,优先确定中标标段为【第一标段】,另一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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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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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11-04 -027-01 |
SS 县某道路工程第一标段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5)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用资格要求 (1)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3)业绩要求: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或工可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下列业绩各一项: ①指主跨不低于 250 米的跨海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业绩; ②盾构长度不小于 3km 跨海(江、河、湖)管片外径不小于 13 米的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业绩。 (注:1、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或工作内容等关键页内容;2、若合同不能体现①②的业绩类型、规模等核心指标,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范围分别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标准同上,联合体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第(5)款联合体投标要求。)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至少 1 项主跨不低于 250 米的跨海桥梁工程或盾构长度不小于 3km 的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同时接受满足本项目全部资质、业绩要求的单位独立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方工作分工;分工宜按跨海桥梁、穿海隧道专业划分,联合体各方应当实施其分工范围内的主体工作,不得仅以挂名方式参与联合体、不承担对应分工板块主体实施及管理责任。联合体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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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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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11-04 -027-02 |
SS 县某道路工程第二标段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5)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用资格要求 (1)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资质要求; (3)业绩要求: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或工可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下列业绩各一项: ①指主跨不低于 250 米的跨海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业绩; ②盾构长度不小于 3km 跨海(江、河、湖)管片外径不小于 13 米的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业绩。 (注:1、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或工作内容等关键页内容;2、若合同不能体现①②的业绩类型、规模等核心指标,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范围分别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标准同上,联合体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第(5)款联合体投标要求。)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至少 1 项主跨不低于 250 米的跨海桥梁工程或盾构长度不小于 3km 的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同时接受满足本项目全部资质、业绩要求的单位独立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方工作分工;分工宜按跨海桥梁、穿海隧道专业划分,联合体各方应当实施其分工范围内的主体工作,不得仅以挂名方式参与联合体、不承担对应分工板块主体实施及管理责任。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 年 1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全天(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