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大数据公司自主品牌服务器代工生产及零部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0027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 大数据公司自主品牌服务器代工生产及零部件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基于大数据公司自主品牌服务器产品建设规划,目前已完成首批次小规模制造,并在零部件采购、生产交付等环节实现全流程优化管理。未来将采取“分步走”策略,优先启动部分产品量产及市场推广,快速抢占市场先机;后续批次将根据市场需求,逐步完善产品多样化布局,形成覆盖多场景、满足多需求的完整产品体系。现启动第二批次的量产,力争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本批次采购主要用于算力租赁服务,面向关联或非关联的客户企业,框架招标范围为服务器关键零部件(X86架构)。
本项目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 大数据服务 。
2.2招标范围:本批次采购主要用于服务器销售经营项目或租赁自筹项目,面向关联或非关联的客户企业,框架招标范围为服务器关键零部件(X86架构)。
本项目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 大数据服务 。
报价方式是报单价;结算方式是据实结算。
详见附件1。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50%,+50%)。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 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1 | CG2100022002002708003 | 服务器关键零部件(X86架构) | 3906.66 | 1 | CG2100022002002708003001 | 1 | 服务器关键零部件(X86架构)标包1 | 60 | 2343.996 | / | 否 |
CG2100022002002708003002 | 2 | 服务器关键零部件(X86架构)标包2 | 40 | 1562.664 | / | 否 |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设备质保期为 12 个月,在质保期间涉及设备配件更换的,中标人须完成配件消磁后方可离场。
2.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对于国内生产的产品,由产品制造商参与采购活动,且采购成交后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对于确需经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及签订合同的,可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活动,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需分别取得所投产品服务器平台厂商及CPU芯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供应承诺函》。 | 服务器关键零部件(X86架构)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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