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送变电 2026年物资类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滤油机配套六氟化硫回收装置、牵张设备、机动绞磨配套尾绳自动收放装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6000220020358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送变电 2026年物资类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滤油机配套六氟化硫回收装置、牵张设备、机动绞磨配套尾绳自动收放装置框架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贵州送变电 2026年配电箱、SF6回收装置、牵张设备、机动绞磨配套的尾绳自动收放装置采购。共计4个标的,4个标包。
2.2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甲方指定的点。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招标分类:项目类型(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履约之日起一年)。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金额(万元)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计量单位 | 标包预估量 | 中标比例(框招) | 中标限制 | 投标保证金要求 | 资格预审(资质能力评价)对应品类名称 | 运行评价对应品类名称 | 履约评价对应品类名称 | 需求单位 | 备注 |
1 | 【1】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框架 | 259.986853 | 标包1-1 | 【1-1】贵州送变电 2026年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 | 259.986853 | / | / | / | / | / | 100% | /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 / | / | 贵州送变电 | 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当投标人所报下浮率≤0%,作否决投标处理。下浮率>10%时,需附成本分析报告或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澄 清、说明。 |
2 | 【2】滤油机配套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 | 150 | 标包2-1 | 【2-1】贵州送变电 2026年滤油机配套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 | 150 | / | / | / | / | / | 100% | /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 / | / | 贵州送变电 | 当投标人所报下浮率≤0%,作否决投标处理。下浮率〉10%时,需附成本分析报告或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澄 清、说明。 |
3 | 【3】集控牵张设备 | 2126 | 标包3-1 | 【3-1】贵州送变电 2026年集控牵张设备 | 2126 | / | / | / | / | / | 100% | /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 / | / | 贵州送变电 | 当投标人所报下浮率≤0%,作否决投标处理。下浮率〉15%时,需附成本分析报告或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澄 清、说明。 |
4 | 【4】机动绞磨配套的尾绳自动收放装置 | 360 | 标包4-1 | 【4-1】贵州送变电 2026年机动绞磨配套的尾绳自动收放装置 | 360 | / | / | / | / | / | 100% | /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 / | / | 贵州送变电 | 当投标人所报下浮率≤0%,作否决投标处理。下浮率〉15%时,需附成本分析报告或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澄 清、说明。 |
1、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全部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
2)所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风险因数,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结果,即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价格。投标人都应在报价中考虑。
3)投标人只能按投标函格式和报价表格式(如有)进行报价,不得另外制作表格,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
5)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若有分项报价,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为准;
7)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如有);
8)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100%,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最高限价)。
2、其他(预算/最高限价编制依据、承包方式、购买限制及投标要求、中标限制、投标报价编制原则、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等)
1)预算/最高限价编制依据:详见“价格分析”
2)承包方式:详见“需求一览表、最高限价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
3)购买限制、投标要求、中标限制:详见“需求一览表、最高限价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
4)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至交付验收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将其计入报价之内。
服务过程中,成交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采购人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成交单位承担。
所有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5)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详见“需求一览表、需求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3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专用资格另有要求的除外),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
4 |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采购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7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处于供应商黑名单预警名单中“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情形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无。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