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赤峰市医院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直升机停机坪工程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铁南大街以东、大新地路以南、木叶山大道以北、支一街以西。
2.4招标内容:赤峰市医院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直升机停机坪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投资额:1,061,101.00元。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7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8月 30日,总工期共计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或与上述公司有关联关系的,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更多资格要求(专用资格要求)
3.8.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8.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