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区生产用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区生产用房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GC-2025-6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
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东部北仑区大榭岛北部沿岸。
2.2项目概况:3#楼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972.55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695.53m2),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8m;5#楼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382.51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51.57m2),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5.1m。涉及3#楼、5#楼的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建筑结构扩建改造工程、幕墙工程、内部精装修工程、电梯工程等提升改造。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港区生产用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招标控制价:18205286元(含暂列金850000元)。
2.5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公共建筑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0.9条款)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统一要求为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统一要求为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
3.5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统一要求为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失信记录。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16:00时。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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