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进度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流标重招2)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 术 规 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 (元)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流标重招2) |
1批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包括工程消防车2辆,其中8吨纯水罐消防车1辆,11吨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辆。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上海重燃项目现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流标重招2)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车型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2.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1个8吨及以上水罐消防车及1个11吨及以上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并且提供投标产品的业绩;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5.设备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第三方认证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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