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布格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 20%,银行贷款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哈尔布格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境内,上水库位于吉布吐河石岸支沟沟脑,下水库位于阿日坤都冷河支流吉布土河上。工程区距离扎鲁特旗直线距离约 90km,距离通辽市直线距离约 240km。电站装机容量 1200MW,安装 4 台单机容量300MW 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建成后主要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面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主要投资指标为工程静态总投资约 72 亿元,总投资约85 亿元。
2.3 项目服务期限:180 天,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报告并取得审查意见
2.4 招标范围: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开展扎鲁特哈尔布格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并出具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2.5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
2.6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7 中标人数量: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
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国内总装机容量 12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业绩 1 个(提供的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 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总装机容量 12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副设总及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需要提供合同文件、任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
(2)项目设计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总装机容量 12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副设总及以上职务的工作经历(需要提供合同文件、任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
(3)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3.2 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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