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 、宁波梅港码头 、浙江海港德清港务 堆高机、正面吊发动机国四排放标准改造项目 公开磋商公告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拟对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 、宁波梅港码头 、浙江海港德清港务 堆高机、正面吊发动机国四排放标准改造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编号:ZJHG-FW-2025-12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委托外协单位将9台堆高机、3台正面吊原配发动机更换为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相同或接近功率的发动机。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 服务时间:供应商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进港改造,单台发动机改造期为15个日历日。本项目需根据使用单位港口生产作业情况安排停机实施,不能保证项目改造的连续性。
四、合格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具有完成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2. 服务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3. 服务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正面吊或堆高机设备发动机国四排放标准改造业绩,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②结算发票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4.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16时00分。
3. 未取得数字证书的服务商,报价前应先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进行查看。
六、磋商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2. 服务商应于2025年8月28日16时00分前通过汇入指定账户。
3. 磋商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
2. 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服务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年9月1日09时00分),将电子磋商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5年9月1日09时00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开评标室(
注意事项:
1. 服务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服务商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