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脱硫用石灰石粉的供货、运输至现场及相关的售后服务;银星发电公司109000吨计划采购量,马莲台发电分公司66000吨计划采购量;供货地址分别为: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银星发电公司、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马莲台发电分公司。
2.1项目名称: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脱硫用石灰石粉的供货、运输至现场及售后服务。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2.5招标范围:
为银星发电公司(计划109000吨)、马莲台发电分公司(计划66000吨)供应脱硫用石灰石粉,含货物运输至双方指定现场,货物验收资料提供、售后响应等相关售后服务。
2.6交货期:365日历天,计划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每次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需在收到通知后6小时内供货。
2.7其他:/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获取时间:2025-08-28 00:00:00至2025-09-02 0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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