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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澜沧江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升级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28 0
核心提示:澜沧江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升级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澜沧江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升级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
 
2.2规模:集控中心服务器、网络设备、对时装置等硬件设备替代升级,国产安全操作系统部署;集控中心I区、III区、安全接入区、IV区数据库从400万测点扩容至1000万测点;III区超融合平台搭建及系统迁移;集控中心I区监控系统全面更换,III区系统接口扩容。集控中心安全接入区及IV网络结构改造升级,约50个子站的网络通讯切改调试。集控中心I区、III区、安全接入区、IV区设备及系统扩容联调,与集控中心原有各业务系统之间联调,与华能集团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系统数据转发及功能联合调试。
 
2.3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内软硬件设备及材料供货:涵盖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包括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二次倒运及全程管理,施工准备、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机柜内综合布线等项目实体建设,专项验收、开工手续及过程审批等合规义务履行,以及项目移交和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与维护服务。
 
(2)提供集控中心系统扩容:包括国产安全操作系统部署,集控中心I区、III区、安全接入区、IV区数据库系统版本升级及数据库测点容量从400万测点扩容至1000万测点;集控中心三区系统接口扩容调试。
 
(3)集控中心I区监控系统软件全面更换:包括集控中心I区监控系统的开发、部署、调试,原I区监控系统组态画面、配置数据、功能模块迁移及调试。
 
(4)集控中心网络升级改造:完成集控中心整体网络优化升级,安全接入区及IV区网络结构改造,负责完成集控中心与各场站(约50个场站)间的网络通讯切改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数据无缝对接。
 
(5)提供集控中心各区之间(I区、III区、安全接入区、IV区)设备及系统扩容联调,完成与集控中心原有各业务系统之间融合调试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集控中心整体系统稳定运行。
 
(6)完成集控III区超融合平台搭建,三区业务系统无缝迁移至超融合平台。
 
(7)协调接入集团新能源智慧运维系统:包括接口开发及对接、数据同步、数据入库、标准化、考核功能的调试与部署、运维监视功能的部署、集控中心至集团通讯链路调试。
 
(8)协调接入集团电量自动采集系统:协调接入集团电量自动采集系统,包括接口开发及对接、数据同步、数据入库、标准化。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参数及关键技术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逐项提供技术证明材料并完全满足。对标注"★"的条款未作明确响应,或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佐证技术指标真实性的,如多项重要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可适用于符合性评审要求废标。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在技术应答表中对标注"★"的参数和要求单独编制索引目录,采用加粗字体醒目标注,相关证明材料须与所响应条款形成对应关系。
 
2.4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合同签订60日内全部到货,到货后3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2)质量保证期:设备设施全部投运后1年。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2.7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认证证书,附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新能源集控中心业绩(至少应包含招标范围中一项或多项内容,例如新能源集控中心软硬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开发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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