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智联2025年省级网络信息安全智能一体化协同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T-20250826-01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保障全国实体机房分布式节点处于同一安全管理水平,计划在8个省分别部署攻击监测平台、风险响应平台,实现对省内机房的安全威胁监控、实时处置响应。
1.2招标内容:
(1)攻击监测平台与风险响应平台
在8个省分别部署一套攻击监测平台、一套风险响应平台,其中:
①攻击监测平台将对分布式节点的网络流量、安全设备及应用系统告警信息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控,重点针对服务器资源及网络环境中可能出现的恶意软件渗透、漏洞滥用、非法扫描探测、注入式攻击等安全威胁实施精准监测,为网络安全态势分析与风险管控提供实时、可靠的数据支撑。
②风险响应平台依据各分布式节点的资源配置状况,结合不同安全事件特性,定制化处置流程与防御场景策略,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安全事件的自动化识别、分析及响应,确保在面临安全威胁时能够快速、精准地执行防护措施,有效降低安全事件带来的潜在风险。
(2)常态化安全支持服务
常态化安全支持服务聚焦分布式节点的安全、稳定运行,包括攻击监测平台、风险响应平台的部署实施、系统性巡检、维护保障和网络安全运营支持服务,其中:
①平台实施与巡检维护保障服务:分布式节点部署监测平台与响应平台,建立预警机制,精准分析平台网络资源使用趋势,通过定期巡检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立体化巡检体系。发现平台故障、软件漏洞、异常流量等安全隐患,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快速介入处置,确保平台高效、稳定的运行,为整体网络安全筑牢常态化防护屏障。
②网络安全运营支持服务:针对分布式节点网络信息安全现状和问题,提供全方位安全加固策略建议、远程安全运营指导及应急响应服务。面对高级别安全风险,迅速调配专家团队,开展深度诊断与风险评估,出具专业化解决方案,为网络安全筑牢常态化防护屏障。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服务
1.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总价人民币4,16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具备至少1个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安全开发或安全防护或安全运营或安全协同或安全处置任选其中一类或多类与网络安全相关的软件产品销售或服务的项目。
注: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
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合同,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③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④合同对应的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截图)要求:
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
2)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累计金额)的10%。
3)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2年8月1日至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⑤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⑥合同金额为同类项目的合同总金额/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合同累计金额,对于同类与其他产品的混合采购合同仅认可同类对应金额作为合同金额,针对所提供合同/订单/发票金额中包含非同类且在合同/订单/发票中无法直接区分扣减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订单买方的说明函(须加盖合同买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买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说明函中应包含该合同/订单最终有效的同类业绩金额并进行合理说明,无法区分对应金额且未提供说明函的不予认可。
⑦投标人之间、代理商、子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
⑧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2.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2.4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 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 列入全品类或IT支撑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投标人总部全品类或IT支撑服务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手 机:18811547188联系人:李杨QQ:1211306049微信:Li18811547188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hinat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