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化工产业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及管理提升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随着宁煤公司煤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设备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主要突出表现在设备管理标准化、设备可靠性管理、设备管理人员能力建设、预防性管理、防泄漏管理和腐蚀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设备管理全过程存在一定缺陷,缺少系统性。同时结合近些年中石油、中石化探索和实践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必要建立一套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将先进的设备管理理念与宁煤公司煤化工产业优良传统相结合,从而满足煤化工产业日益提高的精益管理要求,将专业管理、业务管理与体系管理有机融合。需要引入行业内具有丰富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建设经验的项目团队,为宁煤公司化工产业构建一套符合自身需求、执行性强的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并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实现设备管理工作全方位提升的目标,为更好的实现企业安全、稳定、经济、高效和长周期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2.1.1招标范围:
(1).负责根据宁煤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烯烃一分公司、烯烃二分公司、甲醇分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研与评估、收集与分析设审资料,编写企业初始状况评审实施方案。
(2).负责分动、静、电、仪、综合等专业按照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要素对四家公司开展现状评估,针对招标人目前设备完整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要素,形成设备完整性管理现状评审报告。
(3).负责根据招标人存在的设备管理问题和短板,从管理和技术上科学制定设备完整性管理建设策划方案,同时协助招标人开展法律法规识别梳理和建设。
(4).负责依据标准规范开展设备完整性体系建设,完成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构建,完成设备体系文件编制,建立一套设备完整性管理的体系文件架构,至少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三个层次文件。
(5).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所有设备进行分类分级,按照动静电仪专业建立量化分级标准,建立一套设备分级标准。
(6).负责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管理机制要求,制定设备风险管理策略,确定设备风险可接受准则,制定设备风险管理流程。
(7).负责建立设备管理体系中的设备缺陷识别与评价标准,按其对设备完整性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进行缺陷分级管理,编制预防性维修策略。
(8).负责建立设备管理体系中的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编制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对设备处置、报废阶段,建立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文件。
(9).负责根据招标人管理战略、管理目标及管理办法,与标杆企业对标,设置设备管理关键绩效指标(KPI)体系,包括公司级、分公司级、专业级。
(10).负责完成设备管理体系建设,完成要素建设辅导和体系文件发布。
(11).负责设备管理人员能力评估,构建设备专业人员能力矩阵,编制专项专题培训方案,提供不少于160学时专业培训。
(12).负责编制《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设备完整性审核标准》、《大检修标准化指导手册》,指导企业体系要素全面实施,开展体系内审,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并提供内审报告。
(13).负责持续为解决现场突出的管理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14).负责化工公用工程设施管理分公司、化工安装检修分公司、化工质检计量中心等跟随四家单位(煤制油分公司、烯烃一分公司、烯烃二分公司、甲醇分公司)设备完整性体系相关内容梳理、完善和建设,与生产企业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培训、同步建设指导,并指导完善宁煤公司化工产业设备管理制度体系。
(15).投标人必须为其进入现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安责险,赔偿限额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16).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煤化工园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或精细化工装置的设备或设施或机械完整性体系建设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机械或机械电气或电气技术或工程系列或化工过程智能控制与装备或仪表和自动化或化机或机械电气工程或机械制造工艺设备)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的设备或设备设施或机械完整性体系建设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