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安监局内蒙区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安全评价(2025)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1.2采购范围: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乌兰木伦煤矿、布尔台煤矿、柳塔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上湾洗煤厂、乌兰木伦洗煤厂、补连塔洗煤厂、布尔台洗煤厂、煤制油洗煤厂、皮带机公司、生产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等单位。设备维修中心、供电中心、矿业服务公司、开拓准备中心、地测公司、物供中心等位内蒙境内各作业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地址:安监局。
2.1.4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如有,附件中附协议模板;如不要求,则删除)。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6质保期:无。
2.1.7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完成后,给被服务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评价报告或现状评价报告8份,并经安监局组织公司管理部门及矿井单位进行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至少包括:采矿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同业绩1份,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7月5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