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2.1.1 锦屏县九江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24 个月)生产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为锦屏清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需7 名运维技术服务人员。
锦屏县九江风电场位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境内。项目总体呈不规则北西向多边形展布,东西方向宽近10km,南北方向长约7km,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800~1100m 之间,相对高差为300m,总体属剥蚀低中山地貌。
锦屏九江风电场装机容量100MW,安装20 台三一重能SI-20050HH115 型风力发电机组。通过4 条集电线路分别接入220kV 升压站,通过17km 的送出线路工程接至青山界500kV 变电站,最终送电至湖南省。本项目设计年上网电量为1.605 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605h。
2.1.2 剑河柳川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24 个月)生产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为剑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需11 名运维技术服务人员。
剑河县柳川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柳川镇北部,场址中心距离剑河县城东侧约18 km。地形起伏较大,海拔高度在 1000m~1300m 之间。场址周边有剑黎高速及S88、S311 省道经过,另有县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风电场址区域,交通条件便利。
剑河县柳川风电场装设20 台5MW 风机,总容量为10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 采用单母线接线,以1 回220kV 外送线路接入柳川220KV 变电站,另1 回220kV 线路由和平、九龙基风电场升压站引来,1 回220kV 线路由观么、顾得风电场引来,总接入电源装机容量500MW。本站装设1 台100MVA主变,35kV 采用单母线接线,汇集风场集电线路。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35kV 配电装置采用屋内开关柜布置。
本招标项目共分2 个标段分别为:
Ⅰ标段:锦屏县九江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运维委托管理;Ⅱ标段:剑河县柳川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运维委托管理。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锦屏九江、剑河柳川风电场的场站运维项目(含风机、集电线路、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等)的技术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主要负责: 2.2.1 日常维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场及送出线路设备巡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日常技术监督管理;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2.2.2 缺陷故障处理服务: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2.2.3 定期工作:负责新能源场站内设备定期工作、规范电场值班日志、报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配合做好涉网安检,按要求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电场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2.2.4 检修工作:按照NB/T10320-2019 风电场检修规程等相关规程要求,配合检修单位落实新能源场站定期检修。
2.2.5 综合管理:协助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协助电场电力市场营销、综合后勤、综治维稳等工作。
2.2.6 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负责风电场24 小时运行值班,取得受电资格或调度证,承包单位应在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
2.2.7 服务期间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可由发包方在其管辖范围新能源场站进行调配使用。
2.2.8 负责项目生产筹备的制度编制、培训教育及相关取证等工作。
2.3 工期要求
本项目实际招标期为24 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若合同评价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
若运维服务期内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函告承包方终止运维技术服务合同,运维技术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运维时间进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2.4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的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按照24 个月招标,两年内综合价格均按本次招标报价执行,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不含税价格均不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项目增减等,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承包方均必须完全履行合同,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中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具有1 个100MW 及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和220kV 送出线路的运维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财务(2022 年-2024 年)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主要人员:
3.5.1 场站主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5 年及以上,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限男性,且年龄不大于40 周岁。
3.5.2 场站辅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1 年及以上,至少持有登高作业、消防设施操作员、调度证、高/低压电工等以上证书之一,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且年龄不大于40 周岁。
3.5.3 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生产运维技术服务人员。运维技术服务人员通过招标单位资质审查、安全技能测评、专业技术考核方可进场,进场后经过三个月实习验证,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3.5.4 若中标单位3 次及以上提供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均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5.5 其他配套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及健康证。
3.5.6 剑河柳川风电场项目:至少1 人应通过南方电网电力调度中心颁发培训与考试,取得受令资格,能够接收调度指令或进行业务联系。
3.5.7 因锦屏九江风电项目属于华中网调,生产人员进场3 个月内需取得华中网调调度资格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2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4 日至9 月11 日
2.1.1 锦屏县九江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24 个月)生产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为锦屏清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需7 名运维技术服务人员。
锦屏县九江风电场位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境内。项目总体呈不规则北西向多边形展布,东西方向宽近10km,南北方向长约7km,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800~1100m 之间,相对高差为300m,总体属剥蚀低中山地貌。
锦屏九江风电场装机容量100MW,安装20 台三一重能SI-20050HH115 型风力发电机组。通过4 条集电线路分别接入220kV 升压站,通过17km 的送出线路工程接至青山界500kV 变电站,最终送电至湖南省。本项目设计年上网电量为1.605 亿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605h。
2.1.2 剑河柳川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24 个月)生产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为剑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需11 名运维技术服务人员。
剑河县柳川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柳川镇北部,场址中心距离剑河县城东侧约18 km。地形起伏较大,海拔高度在 1000m~1300m 之间。场址周边有剑黎高速及S88、S311 省道经过,另有县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风电场址区域,交通条件便利。
剑河县柳川风电场装设20 台5MW 风机,总容量为10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 采用单母线接线,以1 回220kV 外送线路接入柳川220KV 变电站,另1 回220kV 线路由和平、九龙基风电场升压站引来,1 回220kV 线路由观么、顾得风电场引来,总接入电源装机容量500MW。本站装设1 台100MVA主变,35kV 采用单母线接线,汇集风场集电线路。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35kV 配电装置采用屋内开关柜布置。
本招标项目共分2 个标段分别为:
Ⅰ标段:锦屏县九江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运维委托管理;Ⅱ标段:剑河县柳川风电场2025 年-2027 年运维委托管理。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锦屏九江、剑河柳川风电场的场站运维项目(含风机、集电线路、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等)的技术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主要负责: 2.2.1 日常维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电场及送出线路设备巡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日常技术监督管理;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2.2.2 缺陷故障处理服务: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2.2.3 定期工作:负责新能源场站内设备定期工作、规范电场值班日志、报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配合做好涉网安检,按要求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电场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2.2.4 检修工作:按照NB/T10320-2019 风电场检修规程等相关规程要求,配合检修单位落实新能源场站定期检修。
2.2.5 综合管理:协助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协助电场电力市场营销、综合后勤、综治维稳等工作。
2.2.6 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负责风电场24 小时运行值班,取得受电资格或调度证,承包单位应在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
2.2.7 服务期间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可由发包方在其管辖范围新能源场站进行调配使用。
2.2.8 负责项目生产筹备的制度编制、培训教育及相关取证等工作。
2.3 工期要求
本项目实际招标期为24 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若合同评价不合格,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
若运维服务期内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函告承包方终止运维技术服务合同,运维技术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运维时间进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2.4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的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按照24 个月招标,两年内综合价格均按本次招标报价执行,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不含税价格均不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项目增减等,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承包方均必须完全履行合同,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中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具有1 个100MW 及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和220kV 送出线路的运维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财务(2022 年-2024 年)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主要人员:
3.5.1 场站主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5 年及以上,持有高/低压电工与登高作业证书,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限男性,且年龄不大于40 周岁。
3.5.2 场站辅维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新能源场站运维工作经验1 年及以上,至少持有登高作业、消防设施操作员、调度证、高/低压电工等以上证书之一,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且年龄不大于40 周岁。
3.5.3 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生产运维技术服务人员。运维技术服务人员通过招标单位资质审查、安全技能测评、专业技术考核方可进场,进场后经过三个月实习验证,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3.5.4 若中标单位3 次及以上提供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均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5.5 其他配套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及健康证。
3.5.6 剑河柳川风电场项目:至少1 人应通过南方电网电力调度中心颁发培训与考试,取得受令资格,能够接收调度指令或进行业务联系。
3.5.7 因锦屏九江风电项目属于华中网调,生产人员进场3 个月内需取得华中网调调度资格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2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4 日至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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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