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液碱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货物如下:
序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液碱\NaOH含量≥31.5% |
31000 |
1. 乙方每日送货量:4-10车 2. 11℃≤入厂卸车液碱温度≤50℃ 3.详见技术文件 |
2.1.1本次采购液碱NaOH含量≥31.5%,投标人应当按此指标报价,实际供货液碱NaOH含量30%(含本数)-31.5%之间进行重量换算(详见合同2.3.4条款),NaOH含量<30%为不合格产品,并进行违约处罚,技术附件中NaOH含量指标为最低要求。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实际生产需要,按买方通知指定地点分批次交货-当合同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总金额或者实际供货数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合同自动终止,未执行部分将不再执行,甲方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前 2日通知乙方当批次到货数量、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到货。同时乙方应于每次发货前通知甲方运输方式、货物批次、货物数量、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如遇生产波动紧急情况,买方通知卖方后8小时内交货。
2.1.3交货地址: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买方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液碱或(烧碱或火碱或氢氧化钠或苛性钠)或第8类危险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碱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 2 份,且单份合同中液碱的销售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