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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升压站集控智能运行管控系统招标公告

   2025-09-19 0
核心提示: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升压站集控智能运行管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升压站集控智能运行管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2.2 规模: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号机组“电改热”项目配套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农安县开安镇和华家镇,拟安装28台风电机组,装机总容量184MW。根据风电场总体布置,风电场拟新建1座220kV/35kV升压变电站,1回220kV出线。
 
2.3 建设工期:2025年2月15日开工,计划至2025年09月30日具备送电条件。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集控子站软(硬)件及系统开发:包括子站侧数据采集、接口开发、集控侧系统的调试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2)协调接入集团智慧运维系统:包括接口开发及对接、数据同步、数据入库、标准化、考核功能的调试与部署、运维监视功能的部署。
 
(3)协调接入集团电量自动采集系统:协调接入集团电量自动采集系统,包括接口开发及对接、数据同步、数据入库、标准化。投标厂家需要自行协调集团智慧运维中心、集团生产部门及分公司各部门的配合工作,并独立解决系统接入及数据接口等一切技术相关问题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4)建设一套风电场无人化智能巡检关键技术的高级应用,依托智能感知终端(视频、红外)在线监测技术,应用成熟的图像识别和红外测温技术,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建立面向图像的算法仓库,以图像分析技术对风电机组设备状态、环境进行智能分析、监控接入,智能开展设备设施巡检、温度监测、作业人员入场检测、电子围栏设置、作业范围划分、区域检测、运动检测、作业监控、违规告警、信息查询,实现设备全景全息实时在线;设备在线监测、故障实时诊断识别、缺陷提前在线预警;监控范围人人互联、人物互联,进而实现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安全管控和智能辅助运维,实现风电场“无人值守、状态检修”。
 
(5)风电场28台风电机组建设远程智能巡检系统,每台风机建立8台智能感知终端,提高设备监控质量,降低运维人员劳动强度和作业风险,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保障现场作业安全。通过对目标场景及设备建立全景全息感知,构成一体化智慧运维体系,实现就地远方协同、线上线下协同的新型运维模式。
 
具体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及设备供货范围表。
 
就数据上送集团智慧运维中心并完成一体化建设要求、与集团电量自动采集系统对接,实现应用更新,数据同步等功能,投标人必须出具单独的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自主可控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原则上各单位新建生产运营类系统优先使用集团自主研发的且获得自主可控认证、形成规模替代效应的火电机组DCS系统、水电核心控制系统、新能源区域集中监控系统、风电场监控系统、光伏站监控等系统或是由国家能源局安全可靠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行业安可产品。
 
2.6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2.7 交货期:2025年11月10日到2025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
 
(3)投标人需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电站(风或光)智能巡检系统建设的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所投服务器及分析单元设备制造厂商、大屏幕制造厂商、存储单元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8日9:00起至2025年9月24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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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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