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和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 号机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MS34)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海阳,计划建造5、6 号机组。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 号机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莱阳,计划建造1、2 号机组。
2. 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标段一: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标段二: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 号机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以上标段投标者可以根据设计制造能力、产能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投标。
2.2 供货范围
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号为:HYT-MS34-Z0-001 Rev.1 CFC;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 号机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号为:LYG-MS34-Z0-001 Rev.0 CFC.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范围:
序号 |
项目 |
描述 |
数量(双 |
质保 |
抗震类 |
机组) |
分级 |
别 |
|||
1 |
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MS34) |
1 套 |
QNA |
非抗震 |
2 |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 号机组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MS34) |
1 套 |
QRA |
非抗震 |
山东海阳核电三期工程5、6 号机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关键技术参数: 由于本项目环保要求较高,整套设备需有冗余措施(比如水泵、滤池等处理设备,一用一备),保证处理水质不会超标。
1)业主根据一期实际污水量估算,海阳1-6 号机组最大日污水量约1110m3/d,要求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污水处理能力为1500m3/d(设置2列成套设备,每列处理能力为750m3/d),出水指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 级限值要求。
2)需设置进一步深度处理设备,出水指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水质限值要求,处理能力700 m3/d(设置1 列深度设备,每列处理能力为700m3/d),配套设置一个中水贮存池,并预留接口,实现中水复用。
3)特殊污泥处理设备,此设备专门接收厂区内已建4 座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内清掏出的半固态或液态污泥,需要进一步脱水制成泥饼(含水率60%)。半固态或液态污泥量每次最大处理量暂定300m3/次,其由吸污车抽取后输送至新建污水处理站(需预留接口)。若供货商明确可以利用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模块处理此污泥,无需另行设置,则需给出计算及说明。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HYT-MS34-Z0-001 Rev.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规范书》。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 号机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关键技术参数: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1 座全厂共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能力为40m3/h,负责处理厂址各区域的生活污水。设置两列处理装置,分别为A 列和B 列,可分别独立运行和并联运行,每组的处理能力为20m3/h。经处理的水全部回用。
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或高于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的绿化、车辆冲洗用水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LYG-MS34-Z0-001 Rev.0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3.3 投标人近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8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18 日至2025 年9 月24 日0 时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