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光明路 4 号
建设规模:2×350MW
项目整体进度:开工时间 2025 年 6 月,计划竣工时间#1机组 2026 年 10 月,#2 机组 2026 年 11 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务 费(元) |
1 |
2025-1 0-01-234-01 |
352-1 吉木萨尔项目 -吸收区客货电梯 |
设备数量:2 台,载重 1000KG,停靠层(4 层/4 站/64 门),高度暂定:0m、13.84m、20.5m、31.4m。最高停 层标高:31.4m;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1、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 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光明路 4 号吉木萨 尔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以招标人指定为 准); 2、交货期:#1 机组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机组 2026 年 01 月 31 日。 |
500 |
2 |
2025-1 0-01-234-02 |
352-2 吉木萨尔项目 -除雾器 |
设备数量:2套吸收塔内除雾器(三级屋脊式除雾器+一 级管式除雾器+6 层冲洗水);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 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光明路 4 号吉木萨 尔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以招标人指定为 准); 2、交货期:#1 机组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机组 2026 年 01 月 31 日。 |
500 |
3 |
2025-1 0-01-234-03 |
352-3 吉木萨尔项目 -智慧除尘控制系统 |
设备数量:2 套,每套包含:接入通讯系统、除尘智慧 控制系统、除尘操作监控画面、系统现场调试优化;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 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光明路 4 号吉木萨 尔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以招标人指定为 准); 2、交货期:#1 机组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机组 2026 年 01 月 31 日。 |
500 |
4 |
2025-1 0-01-234-04 |
352-4 吉木萨尔项目 -脱硝SCR 反应器催 化剂 |
设备数量:2 台机组催化剂用量,配置催化剂安装 2 台 专用小车,装载重量2t。1、选用钒钛钨催化剂;2、催 化剂能满足烟气温度 420℃的情况下长期运行、催化剂 化学寿命大于 24000 运行小时,机械寿命大于 100000 小时,并可再生利用;3、催化剂应采用模块化、标准 化设计;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 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光明路 4 号吉木萨 尔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以招标人指定为 准); 2、交货期:#1 机组 2026 年 04 月 30 日, #2 机组 2026 年 05 月 30 日。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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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 |
352-5 吉木萨尔项目 |
设备数量:2 套;稀释风烟气加热器,均布在 SCR 反应 |
1、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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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34-05 |
-脱硝烟气加热器 |
器出口烟道位置。本项目加热器母管壁厚不小 10mm,加 热管壁厚不小于 5mm,材质均为 Q355B,壁厚满足并高 于规范计算要求,在前排管子加装防磨瓦进行防护。烟 气加热器出口最低风温不低于 150℃。烟气加热器烟气 阻力不大于 50Pa。烟气加热器风阻力不大于 500Pa。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光明路 4 号吉木萨 尔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交货期:#1 机组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机组 2026 年 01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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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 0-01-234-06 |
352-6 吉木萨尔项目 -脱硝稀释风机 |
设备数量:4 套,参数:Q=4200Nm3/h,P=6500Pa(不含 量裕);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 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光明路 4 号吉木萨 尔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以招标人指定为 准); 2、交货期:#1 机组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机组 2026 年 01 月 31 日。 |
5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以上交货期为暂定要求,具体交货期以中标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3.本项目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近 36 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质要求 |
1 |
吸收区客货电梯 |
一、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 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 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二、业绩要求:具有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35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或同类设备同等及以上参数的项目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 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 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其他: 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
2 |
除雾器 |
一、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 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 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二、业绩要求:具有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35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或同类设备同等及以上参数的项目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 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 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其他: 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3 |
智慧除尘控制系统 |
一、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 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 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二、业绩要求:具有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35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或同类设备同等及以上参数的项目设备供货业绩(含节能改造),并成 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 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 (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其他: 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 |
脱硝 SCR 反应器催化 剂 |
一、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 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 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二、业绩要求:具有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35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或同类设备同等及以上参数的项目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 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 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其他: 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5 |
脱硝烟气加热器 |
一、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 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 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二、业绩要求:具有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35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或同类设备同等及以上参数的项目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 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 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其他: 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6 |
脱硝稀释风机 |
一、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 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 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二、业绩要求:具有近十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35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或同类设备同等及以上参数的项目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 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 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其他: 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全天。